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城市免学费的重要前提!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国家免学费前必须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我是哪类家庭经济困难?请往下看↓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象贫困分类分为以下11类:
(1)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3)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之边缘易致贫家庭;
(4)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之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6)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7)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8)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9)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
(10)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困难群众学生。
(11)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影响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如何申请定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呢?
个人申请→提交相关困难材料→班级评议公示→分院初审→学院学工复核→公示→学院终审→确定名单
我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1.《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可在学院官网下载)
2.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1-4类提交建档立卡手册或精准扶贫手册或脱贫手册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5类提交低保证;
第6类提交特困救助证;
第7类提交孤儿证或SOS儿童村出具的孤儿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事实无人抚养证明;
第8类提交烈士证或残疾军人证;
第9类提交残疾人证;
第10类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困难证明;
第11类:因病致贫提交大病诊断证明;因灾因重大变故致贫提交当地政府(最少乡村两级)出具的证明。
提示:除孤儿证外,原则上只能用学生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证件,如果用非父非母的证件,那证件中必须有学生姓名。
适用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
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年级城市学生10%评定)
免学费标准:
按年级专业学费标准全额减免,标准具体如下:
老生老标准(24年秋季入学前):
文科:中专2000元/年,中技1700元/年,高技3200元/年
理科:中专2500元/年,中技2000元/年,高技3200元/年
新生新标准(24年秋季入学后):
文科:中专1600元/年,中技1600元/年,高技2900元/年,预备技师4600元/年
理科:中专1600元/年,中技2024年秋季执行2100元/年、2027年秋季执行2300元/年、2030年秋季执行2500元/年,高技3300元/年,预备技师4900元/年
温馨提醒:城市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正常交学费!!!学费标准如上述↑。3+2学制学费前3年按中技标准执行!
申请依据:户口本原件(农村户籍学生)、建档立卡、低保证、残疾证等证件或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城市户籍学生)
申请流程:
1. 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直接认定
2. 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免学费申请表(可在学院官网下载)
3. 提交材料→班级评议→学校审核→公示→申报→上级审批→减免
材料清单:
1. 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提交户口本原件(审核用)、户口本复印件(留存备查)、身份证复印件;
2. 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扶贫手册、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诊断证明等)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3地州农村(不含县城)学生(11+3连片特困地区)
助学金标准:2300元/年
申请时间:每学期初向学校提交申请(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申请依据:户口本原件(连片特困农村学生),建档立卡、低保证、残疾证等证件或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非连片特困学生)
申请流程:
1. 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户籍(不含县城)直接认定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可在学院官网下载)
3. 提交材料→班级评议 → 学校审核 → 公示→ 申报 → 上级审批→发放
材料清单:
1. 11+3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不含县城)学生:提交户口本原件(审核用)、户口本复印件(留存备查)、身份证复印件;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扶贫手册、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诊断证明等)
奖励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奖励标准:6000元/人,一次性发至学生本人社保卡
申请时间:每学年9月初(具休以学校通知为准)
评选依据:学习成绩优秀,尤其在技能表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方面突出(须提交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
申请流程:
1. 个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可在学院官网下载)
2. 提交证明材料
3. 分院推评→学院评审→学院公示 → 申报 →上级审批→发放
材料清单:成绩排名表(年级排名)、在校期间各种获奖证书、表现优秀证明材料
问 哪些情况可以优先获得资助?
答 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困难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特困供养等学生优先申报资助
问 资助金如何发放?什么时候发放?发给家长还是发给学生?
答 国家助学金分学期打入学生本人社保卡,春季在6月份左右,秋季在12月左右;免学费直接抵扣学费;国家奖学金一次性(12月底前)打入学生本人社保卡。
问 如果开学时忘了申请助学金,或者之后家庭出现困难,还能补申请吗?
答 如果您错过了集中时间,或家庭后期遭遇重大变故而经济困难,请立即联系班主任或学校资助办,学校每学期会有动态调整机制,会根据实际申请补办(在上级部门许可期内)
问 如果我还有问题,最应该问谁?
答 最直接、最可靠的渠道是班主任和学校学生资助中心。他们的答复最权威、最符合学校具体情况的。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的信息。
问 一个学生可以同时享受多项资助吗?
答 可以! 政策可以叠加享受。例如,你可以同时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如果特别优秀,还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 学院资助中心:0791-88500821
· 办公地址:综合楼821
· 联系人:涂老师 肖老师